佛教观察
佛教、道教商业化乱象十宗罪
2017-12-02 09:26  浏览:475

国家12部门近日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》,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。

近年来,商业化一直是佛教道教发展过程中的“重灾区”。这些年,我们被哪些乱象坑了又坑?今天,小编就为您细数佛教、道教商业化乱象十宗罪。

第一罪:信仰竟成自家财产?村里致富全凭它

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必须坚持非营利性质。任何佛教道教场所都不能由组织或个人来进行投资或承包经营。
但在河北易县,马头村的奶奶庙“红”极一时,引来骂声一片。因为这些奶奶庙按照“股份制”“租赁承包”“分红提成”的模式经营,为了经济利益胡乱造神、把信仰当生意做。
就是这样的“奶奶庙”,竟成为当地村民的致富“法宝”。十余年来,奶奶庙成为马头村的经济支柱,每年30余处庙舍的总收入高达近千万元。
而所谓历史悠久,十分灵验的“奶奶庙”,是马头村村民近四十年来集资修建。集资村民是原始股东,庙舍以村里人竞标承包的形式来管理。每天有村民按时按点上班,收取游客的香火钱。

第二罪:旅游景区还是佛门圣地?傻傻分不清楚
我国有大量旅游景区以佛教道教活动场为主要的游览内容,一些景区对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,也会借助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、谋取利益。
法门寺景区建成后,分属旅游和宗教部门管理的法门寺景区与法门寺界限模糊。景区里所供奉的佛指舍利,以及大量的宗教元素让被“模糊”的游客见佛就拜,分不清寺院与景区是何种关系。
在2012年,法门寺景区就曾深陷涉嫌违规借教敛财的丑闻。景区在与法门寺所签协议过期的情况下,依然使用法门寺的名义,售卖高达120元的景区门票。而景区开业前,法门寺门票售价仅28元。
在售卖高价门票外,景区内收费项目的花样也不断翻新。推出天树、地树供养,每棵每年4800元;在合十舍利塔内供奉佛龛,每尊近两千元;购买佛茶成为了结殊胜佛缘的捷径;捐献罗汉像建造的游客还能将名字刻上石碑。

第三罪:大厦顶楼惊现大佛,佛像还能梳背头?
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不能由任何组织或个人来投资修建,而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更是严禁行为。这些年,我们见过的露天奇葩大佛还少吗?
在合肥市环球金融广场招商中心的顶层,就曾修建了一处佛像庙宇。5尊金色佛像,4尊铜色佛像屹立在大厦楼顶,还有2间类似庙宇的建筑。
而同样的楼顶大佛也惊现郑州。今年三月,在郑州新密市的一处废弃厂房楼顶,有一尊5米多高的大佛,正襟危坐,从远处便能看到,异常醒目。
除了楼顶建造佛像,一些打着佛像擦边球的私人造像也令网友大乎“受不了”!有网友在洛阳龙华欢乐园发现一尊奇葩“大佛”。乍一看,端坐在莲花座上的造像是金光灿灿的弥勒佛,但发型是现代的“背头”,身上也疑似穿着“汗衫”。

第四罪:烧高香等于烧高价香?天价香背后藏骗局
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文物保护单位,文明敬香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。而减少劣质违规燃香类产品的生产和使用,对于优化寺观环境也大有裨益。
单日香客流量近50万人次,首炷香被拍88万元的现象比比皆是。
更有游客非主动消费,而是被自称工作人员的骗子诱导上香。例如在九华山景区,骗子会以搭车为由,引导外地游客去推荐的香火店购买几千元的高价香。

第五罪:表面放生,实则杀生?爱心化身“产业链”
许多佛教、道教信徒热衷参与放生活动,但对环境保护却缺乏概念,出现违反法律法规、破坏生态环境、危害人身安全的放生行为。
福建厦门南普陀寺的乌龟放生池里,木板上爬着的,全都是外来物种巴西龟。
2014年8月份广东一名女子微博晒出公园放生毒蛇的照片,更是令人心惊肉跳。可在她看来,放生毒蛇是为自己积德。
佛教道教界以外的组织和个人,不得以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放生活动。而利用放生活动开展商业性经营,更是坚决禁止。
海南三亚的南山佛教文化旅游景区内,有一座放生屋,放生小鱼收费39元每条,放生海鳗88元每条,放生海龟的价格则根据海龟的大小和重量从1999元到19999元不等。
据记者调查, 在这样的放生屋中,“放了又捞,循环利用”实属常见。

第六罪:互联网➕拜佛?小心变成互联网+诈骗
互联网时代,利用网络学习佛教、道教文化无可厚非。但有一些投机分子,将互联网当做宗教敛财的新平台。
按照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非宗教活动场所、非宗教团体、非宗教院校和个人设立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平台不得组织宗教活动,开展“网上礼佛敬佛”、网上功德箱募款和售卖佛教道教衍生商品等。 
但现实中网上拜佛:网上撞钟:网上供养:
这种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提供的收费礼佛服务五花八门,而打款地址都是商业公司,资金流向无人监管。
而在某些礼佛公众号中,供养处就是一个“微店”。供养佛龛需要8000两,按照“银两兑换汇率”1:60的比例,礼佛者要在微店里购买的在线助缘卡在120元左右。

第七罪:无量“功德”还是生财之源?功德箱成景区“金库”
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益应用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、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和公益慈善事业中。然而有时,香客们的香火钱并不由佛教道教的教职人员所支配,反而进入了景区的“小金库”。
2014年,潭柘寺功德箱事件遭曝光。据寺内一名僧人透露:在寺内约70个功德箱中,写着“广种福田”的功德箱是属于住寺僧团所有,而写着“功德箱”的全都属景区所有。经查算,写有“功德箱”字样的箱子竟有53个,超过了总数的七成。也就是说,信众和游客若投钱到这些“功德箱”,最后都成了景区的收入!
在潭柘寺内还有六七处有工作人员值守的收费项目,较有名的有“摸石鱼”和“撞钟”等,收费方式也都是将钱款放入功德箱,10元一次。

第八罪:“四大名山”被上市?宗教搭台、经济唱戏
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和其他场所一样,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、税收、资产、会计制度,比如开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、如实申报收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等。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可以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或进行资本运作。
尽管如此,仍有许多企业、公司想要借佛教道教之名,自己代言。早在2012年,我国的四大佛教名山峨眉山、九华山、普陀山和五台山要上市的传闻就引发了热议,遭到了大量的反对声音。实际上,峨眉山已上市20年,九华山也已经上市。
在景区运作,经济发展等多方利益驱动下,如何使佛教、道教等宗教活动场所保持自身独立,不“被上市”,成为了一个难题。曾因上市问题被广泛关注的不只有四大名山。河南少林寺屡屡出现上市传闻、陕西法门寺也曾计划上市,最终由于政策原因搁浅。

第九罪:五台山假庙关了又开!问题场所屡禁不止
对于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,要依法依规处理。而对存在商业化问题的其他场所和组织,也要采取没收违法所得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、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依法查处。
纵然查处力度很大,部分黑寺庙仍会为经济利益顶风作案,卷土重来。
早在2013年,五台山“财神庙”“佛国中心”两家非宗教活动场所就被管理部门查封。而一年之后,号称关闭的黑寺依旧开放,只是经营内容由“烧高香”改为“披龙袍”。
五爷故里是曾经被查封的寺院,在取缔后不久就重新开张。在五爷庙,龙袍的价格从100元到900元不等,将龙袍放在佛龛上,就叫做披龙袍。买龙袍的游客会有特殊的待遇,上香不用再排队。

第十罪:假和尚四处行骗,娶妻吃肉开路虎
佛教、道教教职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而更多情况下,由于教职人员认定、证书颁发和基本信息网络查询等工作的疏漏,伪装教职人员进行敛财、诈骗的“假和尚”、“假道士”防不胜防。
浙江温州一名活跃在当地佛教界的“僧人”释智通被准儿媳举报:“他虽然14岁出家,但有妻子名林银香,爱吃牛肉不爱吃菜,出门专车路虎揽胜,或者奥迪A8,出入五星级宾馆,冬虫夏草泡茶……”而经过官方确认,担任两家寺庙住持的释智通并无僧人资格,甚至还一直维持着婚姻。
而另一些假僧人、假道士惯用抽签卜卦、贩卖开光法器和为别人诵经、画符的老套路。比如唐山的王女士就被假 “龙泉寺僧人”的结缘“开光请柬”所骗,赔上了不少“功德钱”。

面对佛教道教商业化乱象,又该如何解决?一方面,要有国家的政策扶持和条例约束。另一方面,旅游景区和佛教道教场所也要通力合作,严于律己,不得以发展经济、促进旅游和繁荣文化名义助长宗教热。而对于我们自身,也要保持理性态度,避免踏入黑寺庙,假和尚的陷阱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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